
2025-10-20 阅读数:289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额度
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一年完成研究任务也可结题。
(一)一般项目:教师类项目理工农医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人文社科课题的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二)一般项目:研究生类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三)专项项目: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4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一般项目(教师类)
1. 限1980年12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
2. 申请人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 学校资助项目自科类学院按在职在编人数的1%推荐申报,社科类学院按在职在编人数的2%推荐申报,综合部门原则上限推荐1项。学校资助部分为项目总经费的50%,其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筹措。
4. 学院(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教师自筹项目,学院自筹项目按不超过在职在编人数的3%推荐,综合部门自筹项目限推荐1项。自筹项目的研究经费实行全部自筹(应提供自筹经费承诺书)。
5. 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且申请人不能为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人员。
6. 申报项目研究内容未受到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资助。(应提供无重复研究内容的承诺书)。
(二)一般项目(研究生类)
1. 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一年级及二年级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由二级学院按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总数的3%推荐。
3. 项目经费由指导教师负责筹措。
4. 申报项目研究内容未受到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资助。(应提供无重复研究内容的承诺书)。
(三)专项项目
1. 限1989年12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
2.申请人仍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 此专项限教师申报,每个学院限推1项,原则上只资助理工农医类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推荐
(一)一般项目的教师类和研究生类项目均由学院(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申报并经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科技处。
(二)专项项目由学校科学技术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科技处进行复审及二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技处推荐上报云南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请我校申请项目的老师和研究生认真填写评审申请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交学院及部门,学院(部门)组织评审公示后,将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申报推荐情况报告(含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实际申报项数、评审推荐组织情况、评审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等内容)、拟立项目明细表、专家签字表,由学院(部门)专人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各学院(部门)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申请书、自筹经费和无重复研究内容承诺书各1份报耕读楼5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48238565@qq.com邮箱。
五、其他
(一)其他申报要求及条件见2026年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及学院(部门)在申报、评审推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执行,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三)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报评奖等必须注明“云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教师类项目评审申请书
附件3:研究生类项目评审申请书
附件4:拟立项目明细表
附件5:评审专家签字表
附件6: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评审要求
附件7:自筹经费和无重复研究内容承诺书
联系人:陈蓉 联系电话:0871-65227716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