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 阅读:191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科研工作量核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暂行)》(党政联发〔2023〕1号)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科研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二、核算范围
(一)核算时间及内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获得立项的科研项目和项目经费到账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完成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新品种、标准、科研奖项、咨政报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专利、软著、应用技术成果。
(二)核算范围包括科研基础工作量和科研奖励工作量。其中:
(1)科研基础工作量: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获得立项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的工作量。
(2)科研奖励工作量: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新品种、标准成果、科研奖项、高水平咨政报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专利、软著、应用技术成果的工作量。
(三) 个别申报情况说明:
(1)科研项目:(a)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纵向项目,由科技处统一上传,项目主持人进行确认,是否有本科生参与。以其他单位为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纵向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进行填写。(b)横向项目均由项目主持人进行填写。(c)科研项目到校经费不包含外拨经费。(d)附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PDF 格式)。(e)有本科生参与的,需列出名单,由学院盖章签字,上传材料。(f)项目子课题都进行降级处理:国家级项目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项目;国家级项目子课题下子课题视为地厅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子课题视为地厅级项目。
(2)学术论文:(a)附件需提供论文全文扫描件、有工作量核算的论文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三区,四区、中文核心可提供网上检索证明。(b)有本科生参与的,需列出名单,由学院盖章签字,上传材料。
(3)科技转化:(a)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金额不包含外拨经费。(b)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包括校外转化。(c)附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4)科研组织项目、科技奖申报:由科技处统一填报。
三、核算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0日,申报人在云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网站(云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https://kjc.ynau.edu.cn/)),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本人科研工作量信息。使用本人账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通过“成果登记”模块填写成果信息、上传PDF格式的支撑材料,并将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网上审核。(备注:离退休人员为成果完成第一人的,可委托学校在职员工进行申报,申报人需上传附件5《科技成果申报委托书》)
(二)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5日,学院(部门)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提交本学院(部门)老师提交科研成果信息(科技处组织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对各学院、部门科研成果进行审核)。
(三)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31日,科技处对全校科研工作量进行复核。
(四)2024年11月1日-2024年10月5日,学院(部门)对核对无误的科研工作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2023年11月5日,学院(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科研工作量情况(可通过科研奖励申报系统导出)经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奚永开老师(耕读楼510室)。
四、人员填写说明
科研奖励性绩效包括学院科研任务绩效、高质量科
研成果奖励绩效和重大科研任务奖励绩效三个部分,分别约占30%、60%和 10%。为保证学院科研任务绩效公平公正分配,人员分配如下:(1)职能部门人员在填写成果时,需选择一个学院挂靠,且只能选择一个学院挂靠。(2)学院人员无需选择,直接填写。(3)无成果申报的人员,无填报。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核算执行《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暂行)》(党政联发〔2023〕1号)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科研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暂行)》。请申报者和工作人员认真填报核对,因核算错误延误时间、不配合部门审核等问题,造成无法纳入绩效结算的情况,申报老师自行承担责任。
(二)时间紧、任务重,请学院(部门)务必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事宜。
联系人:奚永开
联系电话:0871-65862876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科研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党政联发[2023] 1号)
2. 学术著作出版社分级目录(试行)的通知A类和B类参照(校政发[2018]156号)
3.附件3 云南农业大学二级学院科研任务绩效(终)-校科发(23)2号
4. 2024年云南农业大学科研工作量支撑材料清单及复核人员安排表
5.《科技成果申报委托书》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