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3-03-08  阅读:15381 科技厅

2013-03-07

云科计发〔20133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此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3月5


2013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目录

 

一、选题重点……………………………………………(3

(一)重大科技专项……………………………………(3

(二)科技创新强省计划………………………………(9

(三)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15

(四)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1

(五)科技创新人才计划………………………………(25

(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27

(七)科技惠民计划……………………………………(31

(八)对外科技合作计划………………………………(36

(九)科技富民强县计划………………………………(40

二、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42


2013年,省科技计划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为首要任务,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目标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奋斗目标,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部署,以加快全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入实施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重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强化民生科技,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选题重点

(一)重大科技专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以高新技术重大产品的产业化为主要任务,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核心,深化产学研结合,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加快培育和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2013年将实施生物专项、新能源专项、高端装备制造专项、新能源汽车专项和新材料专项等重大科技专项。

1.生物专项——生物育种和花卉

1)选题重点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目标,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经作物和花卉良种扩繁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重点,以已育成优良品种的产业化为主要任务,大力发展高原生物种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保障粮食安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申报要求

——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支撑作用突出。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体申报项目,申报或参与的企业一般应通过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优质种业基地认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2.生物专项——特色天然药

1)选题重点

——已上市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药、天然药物二次开发。

——中药、天然药物已获新药证书,实现产业化。

2)申报要求

——以《云南省名方名药二次开发指导目录》为指导,遴选已上市的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药、天然药物单品种,知识产权权属明确,年销售收入已在亿元左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质量标准,优化工艺技术,完成有效性、安全性再评价,Ⅳ期临床试验以及作用机理研究,利用现代中医理论进一步完善方解等研究开发工作;通过二次开发和大品种培育实现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

——具有云南优势和特色的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研发完成临床试验,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实现产业化。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项目企业应具有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必须已过亿元,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生物专项——生物疫苗

1)选题重点

——现有疫苗的升级换代和产能扩大研究,现有疫苗有效性、安全性的质量标准研究,新上市疫苗产品的Ⅳ期临床试验。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细菌性、病毒性、基因工程等疫苗新品种完成临床试验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以及实现产业化。

2)申报要求

——现有疫苗产品通过培育,实现年产能1000万人份以上,年产量400万人份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完成新上市疫苗产品的Ⅳ期临床试验,形成临床试验报告,申报再注册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疫苗新品种完成临床试验,申报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通过GMP认证获准上市。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项目企业应具有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由具有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的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联合企业参与并出资31以上的项目,优先获得支持),且自筹经费落实。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4.新能源专项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能源产业为目标,以新能源高新技术重大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核心,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云南太阳能等新能源的资源特点,开展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控制、并网、储能等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系在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有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配套资金有保障,信誉良好。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课题)相关的研发经历和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鼓励和支持云南省高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承担项目(课题)。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至多为3年。项目主要支持成熟、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根据实际任务需要可下设若干子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分工明确,研究任务和内容重点突出,任务设置合理。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5.高端装备制造专项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核心,以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重大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经济增长点。

重点围绕高档精密数控机床、自动化物流设备、轨道交通大型养路机械装备、红外及微光夜视设备等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专项申报要求。

6.新能源汽车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核心,深化产学研结合,以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重大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经济增长点。

重点围绕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专项申报要求。

7.新材料专项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材料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核心,以新材料高新技术重大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经济增长点。

重点围绕对云南省重点产业具有支撑和推动作用的金属、非金属高端功能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工业尾渣资源化回收及材料产品产业化等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专项申报要求。

(二)科技创新强省计划

以加快培育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优势传统产业为目标,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组织实施市场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强省计划优先安排厅州(市)科技会商党政“一把手”项目。

1.工业部分

1)选题重点

2013年,重点围绕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题,突出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强化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我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创新基地。铜、锡、铅、锌、铝、钛等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和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

——磷化工、煤化工产业化创新基地。磷化工、煤化工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和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

——装备制造业产业化创新基地。机床、交通、电力、烟草、矿冶、化工、光电子装备等行业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和重大新产品产业化。

——节能减排科技创新项目。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现代服务业示范项目。现代物流、数字文化、电子商务、数字医疗与健康服务、科技服务、数字生活、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化公共服务和文化科技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模式和技术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先进装备等离散制造业和冶金化工等流程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应用示范或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及环境建设。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先进、成熟度和可靠性高,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省科技经费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申报单位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2.农业部分

以技术链支撑产业链,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从种苗繁育、原料生产到精深加工的全产业链项目。

1)选题重点

——农作物新品种(系)产业化示范;

——特色优势农经作物新品种(系)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示范;

——畜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新品种(系)高效繁殖、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特色林果业高产优质栽培技术产业化示范;

——种子种苗高效快繁技术产业化示范;

——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

——现代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含农药与生长调节剂、肥料、饲料、兽药、疫苗、农膜等)产业化示范。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及预期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清晰。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一般应通过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优质种业基地认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达3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鼓励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体或产学研结合申报,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项目自筹经费、银行贷款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额度为一年期贷款利息,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申请单位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社会发展部分

1)选题重点

——以建设我国重要的天然药物原料基地为目标,加强云药之乡建设,推进我省中药材GAP认证研究工作,开展云南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珍稀濒危药材品种可持续利用,重要药材品种良种筛选繁育、规范化种植(养殖)、病虫害无害化防控、质量控制与提升,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片加工,中药有效成分高效提取分离等方面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促进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为目标,开展民族医药资源搜集、整理和评价,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提高健康科学和健康服务水平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提高中药生产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开展中药、民族药提质增效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开展中药、天然药物名方名药二次开发与产业化为重点,以《云南省名方名药二次开发指导目录》为指导,以云南特色天然药材为原料,以培育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为目标,对已上市的、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药、天然药物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产品质量标准、优化工艺技术、有效性安全性再评价、作用机理研究、利用现代中医理论进一步完善方解等研究开发工作,努力培育成为具有云南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种。

——具有显著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化学药品深度研究开发及产业化。

——药品供应信息化技术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相关条件。中药材科技产业项目优先支持获得“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申报项目需明确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可获取的专利、标准、认证、商标、植物新品种认定登记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通过应用示范预期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等。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制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中药材加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应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的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比例在11以上。

——制药企业申报中药、天然药物名方名药二次开发及产业化科技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所选单品种年销售收入已达到较高水平,通过二次开发可实现所选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三)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以提升云南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云南支柱产业、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较高、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

1.工业部分

1)选题重点

——先进制造:高性能机床与机械加工母机;自动化物流系统;大型铁路机械设备;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大型矿冶、轻化工成套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设备;烟草机械设备;新型农用机械和设备;高效环保节能冶炼成套设备。

——电子信息:金融电子设备;新一代红外热成像、微光夜视关键元器件及系统;OLED等新型显示器;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传感器及关键部件;信息识别设备。

——新材料:锗、铟、硅等高纯材料;常用金属型材和异型材;常用金属基功能材料和新型高性能合金材料;镁、锂轻金属合金材料;电子材料;动力电池电极材料;超细粉体材料;金属催化材料;不锈钢、镍等复合材料;高强度增强纤维材料;高强度、高硬度陶瓷材料;新型玻璃等。

——新能源:新型高效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设备;风力发电装备及关键部件;低焦油高效生物质气化发电设备;大型集中供气沼气设备;生物质循环利用装置;生物质固体燃料生产设备;生物质液态燃料与石油替代燃料等。

——化工:磷系阻燃剂;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降解剂与净化剂;功能塑料及改性塑料;新型可降解塑料;合成与复合橡胶产品;烯烃后加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煤基清洁能源产品;电子化学品等。

——节能减排:CO2、氮氧化物、硫化气体净化装置;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城市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装置;水体污染降解剂;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及高效低排放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机动车尾气净化部件和装置;余热余压循环利用设备;智能节电、节水设备;节能电器;机动车节油装置;低损耗节能锅炉等。

——新型家用电器产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2.农业部分

1)选题重点

——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畜禽等新品种选育;

——特色经济林果、花卉、园林植物新品种选育;

——地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

——现代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含农药与生长调节剂、肥料、兽药、疫苗、农膜等)新产品研发;

——特色农业装备新产品研发;

——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农林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大畜禽流行疫病防控、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农业公益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与应用;

——20122013年,由企业自主研发,获得品种权的农业新品种、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优质农产品,未获得过政府财政经费扶持的,可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规定申请后补助支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及预期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明晰。

——以高校、院所、新型科研机构为主申报的项目,须有合作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一般应通过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优质种业基地认定。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在200万元以内。以高校、院所、新型科研机构为主申报的新品种选育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自筹经费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

3.社会发展部分

1)选题重点

——针对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治疗、康复,开展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优先支持与缓释、控释、靶向给药等创新型药物制剂相结合的新药研发。

——具有云南特色、资源丰富的生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

——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知识产权权属明确的原料药研发。

——国家Ⅲ类医疗器械临床前、临床试验研究。

——医疗、节育、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包括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以及旅游产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事业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新产品、新设备研发。

2)申报要求

——重点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权属明确,可获得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批准或许可。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企业应具有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由具有法人资格和研究开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和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新药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科社发〔20087号)申报。

——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暂行)》(云科社发〔20111号)申报。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新产品开发项目,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四)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以显著提升基础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围绕云南优势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

开展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为提高云南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技术源泉和人才储备。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项目(简称NSFC—云南联合基金)

NSFC—云南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基金委负责项目申报。2013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按《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进行选题,并向国家基金委申报(详见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index.html)。

云南省境内单位申报的联合基金项目,已通过专家通讯评审并进入学科专家会议答辩,但未能立项的,经申请,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2.重大项目

1)选题重点

聚焦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系统的创新研究,推动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每年5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期限3年左右。

2)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申请人须是年龄在55岁以下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须主持承担过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

——优先资助依托国家和省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3)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3.重点项目

1)选题重点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矿冶与新材料、地质与环境、人口与健康等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重点解决具有较强应用背景的基础科学问题;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形成一批重要的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等。

每年资助项目30项,单项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2)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申请人须是年龄在50岁以下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须主持承担过国家和省级项目。

——承担在研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基础性(公益性)专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行业部门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以及承担在研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承担过同类项目2项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优先资助依托国家和省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申报项目。

3)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4.面上项目

1)选题重点

支持全省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在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管理学科等8个领域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培育高新技术新增长点,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每年资助项目100项,单项支持力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2)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申请人须是年龄在40岁以下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承担在研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基础性(公益性)专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行业部门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已承担过同类项目2项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申请经费10万元/项。

3)面上项目实行限量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5.青年项目

1)选题重点

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由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该类项目为指南指导下的备案核准制。每年资助项目100项,项目资助强度6万元/项。

2)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是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且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项目申请经费6万元/项。其中,省科技经费资助3万元/项,项目承担单位资助3万元/项。

——单位无专项配套资助经费不得申报。

3)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以增强科技人才储备,提升云南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引进和培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在各自学科和技术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对云南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

1.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

1)遴选名额

2013年省高端科技人才计划遴选10名左右,其中正式调入或全职引进7名左右,柔性引进3名左右。

2)遴选的重点领域

生物、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矿冶与新材料、化工、现代物流等领域。

3)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遴选名额

2013年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计划选拔40名左右,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计划选拔60名左右。

2)遴选的重点领域

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主要围绕各单位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建设遴选。

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化工、现代物流、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遴选。

3)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3.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团队)创业项目

1)遴选重点

围绕云南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支持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滇创办或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重点的创业项目。创业项目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科技成果、专有技术,符合云南省产业发展政策,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和条件,且系首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12年能实现量产,投产3年后年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

2)申报要求

2009年以来,凡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科技成果、专有技术的创业项目及资金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创办或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其法人实体,均可申请云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条件和申请程序、支持政策和措施、实施管理办法按照《云南省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云科计发〔201113号)执行。

(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以提升云南重点产业、优势学科自主创新能力和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目标,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以及地方科技服务能力、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优化布局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

1.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1)选题范围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性、基础性研究需求和我省优势特色学科的培育,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科研机构认定58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2)申报要求

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选题重点

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优化布局,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适应产业发展对科技的战略需求,为产业整体技术提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持续技术支持和服务,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以促进解决产业发展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依托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较好,有较好的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结合。2013年,在全省布局建设10家左右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报要求

——依托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具备专业研发机构、研发人员和相应的运行管理机制,具备解决本行业产业发展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主导技术(产品)在省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是行业(领域)的龙头。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除符合《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依托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盈利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所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自筹经费与申请补助经费比例不低于51

以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的,依托单位应当与省内相关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合作企业应当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盈利企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所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自筹经费与申请补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1)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支持能为全省重点产业、科技型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以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技术(设备)共享或协作、文献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创业服务等服务功能建设,建成一批服务能力较强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能面向全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科研机构或其它公共服务机构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优先支持面向全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产学研联合共建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4.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

1)选题重点

支持州(市)、县(市、区)科技局提升科技管理、科技服务能力。2013年以支持州(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强化、提升科技管理和为地方经济、科技型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其中,对州(市)科技局建设网络评审视频答辩系统予以优先支持。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各州(市)科技局及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人、财、物独立,机构存在的县(市、区)科技局。申报时由州(市)科技局审核后统一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分散申报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县(市、区)科技局,附当地政府关于科技局三定方案的批复文件。

——项目申报与地方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挂钩;与地方财政年度科技经费投入挂钩;与地方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业绩挂钩。

——2012年已获地方能力建设项目立项支持的科技管理部门,2013年不予支持。

5.科研院所技术开发

1)选题重点

各转制科研院所围绕省相关行业技术需求以及确定的 “十二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规划进行申报,项目分为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和科研条件建设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项目。围绕全省相关行业重点发展产业和技术需求,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发挥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针对相关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示范,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加快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转移。

——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结合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科研院所发展方向、技术升级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确定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科技支撑和服务的能力建设。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云南省属转制科研院所(含技术开发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原则上要求与有技术需求且具备相应经济实力的企业相结合,合作企业可以是转制科研院所创办的能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企业,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应以转制科研院所内设的研究和技术服务功能室(站)所需提升改善的手段和条件为主,提出相关条件建设内容。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项目经费由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合作企业配套投入与申请资助的研发经费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31,其中合作企业是科研院所自身创办的,其比例不低于21;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的经费为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和申请资助的经费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1

(七)科技惠民计划

以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以及提升全社会科学素质为目标,以科技惠民为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针对重大共性关键科技问题进行应用研究开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科普工作。

1.科技惠民——应用研究开发部分

1)选题重点

——对提升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预防、检测、筛查诊断、治疗和综合控制水平,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等,发挥显著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适宜应用推广的技术操作规程研发及应用。

——涉及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有关果蔬、肉蛋、食用油、食用菌、奶制品等食品安全的简便、快速、高效检测技术、方法研究开发。

——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水环境监测、预测、预警及综合治理,典型生态脆弱退化区域保护、修复或重建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集成与应用示范。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农村及小城镇先进、高效、适用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废弃物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目标及建立多种类型的科技示范工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水和矿产资源储量的高效勘探、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以提升人居环境和质量为目标的城市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防灾减灾(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提升技术装备和应急技术平台的关键技术、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涉及旅游产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或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相关条件。

——申报项目需明确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可获取的专利、标准、认证、植物新品种认定登记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通过应用示范预期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惠民作用效果等。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比例在31以上。

2.科技惠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部分

1)选题重点

参照科技部、财政部201246联合印发的《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12127号),结合云南实际,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坚持面向基层(县、市、区,下同)、惠及民生,支持基层开展具有导向作用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支持基层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必须是经基层组织单位〔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遴选确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长期从事该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充分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的部署;拟转化应用的主要技术成果应具备适用性、成熟性、先进性,技术成果所有方与用户的权益和责任明确;项目实施的转化和应用推广作用明显,具有明确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

——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联合申报项目。企业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的,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申报项目除申请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经费外,其他来源资金(地方财政、银行贷款、自筹等)应具体明确并确保落实到位。

——申报科技惠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部分的项目,参照科技部、财政部编制的《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3.科学普及

1)选题重点

重点支持重大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3家左右),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主要指少数民族和沿边地区)科普工作,对有影响力的科普作品进行后补助。

2)申报要求

申报省级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组织机构健全,科普设施和功能完备,科普工作成效突出,在科普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在31以上。

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科普工作项目由州(市)科技局负责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州(市)限报1项。

(八)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以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合作为目标,以云南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为重点,开展与国外和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科技合作,组织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重大新产品研发,引进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开展孵化和产业化示范;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和环印度洋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转移和产品输出。

1.国际科技合作

1)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利用国外、国内两种科技资源,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和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技术转移与输出能力,促进我省产业发展、产品出口和技术进步。

——围绕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深化对欧美发达国家合作,继续拓展对台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现有的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巩固和提升其国际合作能力和水平,尤其是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引进国外重大科技成果、先进适用技术及智力、人才,突破制约我省重点产业、行业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

——为配合“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等国家重要科技外交活动的实施,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支持与东南亚及南亚国家开展农业、畜禽和水产养殖、饲料加工、新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为重点的科技示范园区(园、站、点)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形式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推动我省的技术和产业向东南亚及南亚国家转移。支持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科技型出口企业、出口生产示范基地和出口产品,促进我省高原特色农产品和其他高附加值产品的对外贸易,拓展发展空间。

2)申报要求

——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方资信可靠,合作协议明确规范;知识产权明晰,成果分享合理。

——其他申报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参照我厅其他相关计划(如:科技创新强省计划、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等)所对应的条件。

2.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选题重点

重点围绕现代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特色农业等云南优势和特色产业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认定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五种类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10家。

2)申报要求

对照《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填写《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和组织推荐单位公章,提交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3.省院省校科技合作

1)选题重点

聚集国内优秀科技资源,结合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签约项目,重点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磷化工、煤化工、生物医药等对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及重大新产品合作研发,以提升我省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拥有的,能够填补云南空白的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转化和产业化示范,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为支撑我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攻关。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与我省企业合作进行的重大新产品研发。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合作工作基础,技术的起点、成熟度和可靠性高,项目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主要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必须有相关企业为依托。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申报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协调能力的单位负责人。

——技术成果提供方必须是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科技型企业。合作各方已参照科技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了规范、合法、有效的技术合同。采用的技术已经经过中试规模以上的研究试验;相关配套的试验条件、生产基地或关联工程、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落实。

——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作为合作方的需加盖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公章;

——在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项目优先支持

4.院士专家工作站

1)选题重点

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光电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煤化工、磷化工等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来帮助我省发展,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2)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合发〔20111号)要求进行申报。

(九)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以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地方财政增收,农民致富为目标,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能力,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科技兴边富民专项工程

1)选题重点

立足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申报要求

——项目区域特色明显,对产业发展示范带动性强,经济效益显著,能够促进农民增收。

——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超过500万元,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并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度度财务报表,经过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业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

——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

——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申报的项目按即将下发的年度实施方案执行。

2.州(市)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

1)选题重点

为加快科技成果在全省州(市)、县(市区)的转化应用,围绕各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区域特色,遴选组织一批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先进适用的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开展示范、推广和培训,构建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申报要求

——项目由州(市)科技管理部门牵头,遴选确定推广的科技成果,组织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实施。鼓励科技型农村经合组织、科技特派员、科技辅导员等,围绕新农村建设参与项目实施。

——每个州(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省科技经费资助强度在50万元左右,要求地方配套经费落实。每个项目应确定13项拟推广示范的科技成果。

——推广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云南产业、科技政策,技术先进成熟,来源可靠。

——科技成果推广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区域特色和优势突出,推广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明显,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

二、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除备案核准制项目外,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常年申报、常年受理。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ynstc.gov.cn)申报。

(二)省科技计划项目依据属地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申报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包括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等)审查推荐。中央驻滇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省政府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石林县、东川区、马龙县、新平县、易门县、宁洱县、永胜县和云县等8个县(区),按照有关规定,经相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后,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项目,并抄报所在市科技局。

(三)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查阅下载。

(四)完成立项程序的项目进入省科技厅项目库,据年度经费情况,分批下达。

云南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3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