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7 阅读:12224
云科农发〔2011〕2号
各州(市)科技局,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目前,2011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还没有发布,为做好我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决定对拟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遴选推荐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必须符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以及支持对象条件等。此外,主要要求有:
(一)项目科技成果应无知识产权纠纷,属于“十一五”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
(二)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目标,开展相应研发工作,使成果进一步熟化,达到产业化应用条件。
(三)申报单位应为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的企、事业单位。鼓励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是盈利企业,科技成果证明等真实有效。申报单位为事业性质的,应有成果转化能力较强的企业参加。
二、各州(市)科技局可遴选推荐项目4项,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原则上每单位遴选推荐项目2项。请各州(市)科技局、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的组织遴选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征集表》(见附件)。
三、在科技部印发2011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后,我们将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从征集到的项目中优选项目进入可研报告编写,不再另发申报通知。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
(一)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夏思良 胡朝霞 联系电话: 0871-3170519
传 真:0871-3104216 电子邮箱:ynxsl@126.com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59号附2号,邮编:650051
(二)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李 佳 联系电话(传真):0871-3140939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6楼,邮编:650051
二O
主题词:科技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项目 通知 |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25份) |
打印:李俊妍 校对:李佳 |
附件: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
| ||||||||||||||||||||
申报单位 |
|
单位性质 |
| ||||||||||||||||||
申报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申报单位财务状况及2010年经营情况 |
注册资金(万元) |
总产值(万元) |
销售收入(万元) |
税收(万元) |
利润(万元) | ||||||||||||||||
|
|
|
|
| |||||||||||||||||
资产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银行信用等级 | ||||||||||||||||||
|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
| ||||||||||||||||||
总投资(万元) |
|
自筹 |
|
申请国家经费 |
|
贷款 |
|
其它 |
| ||||||||||||
项目主要内容: | |||||||||||||||||||||
项目的成果证明(发明专利、省级以上成果鉴定、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科技奖励等)注明证书号并提交复印件。 |
| ||||||||||||||||||||
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
| ||||||||||||||||||||
注:以上填写内容,若空格不够,可以另附纸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