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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云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中青年项目鉴定验收通知

2018-06-29  阅读:5472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发〔2015112号)规定及相关科研项目管理要求,学校科技管理处将对云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中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校社科中青年项目)组织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验收范围

2015年度立项且到期的校社科中青年项目。

二、鉴定验收申请条件

(一)申请成果鉴定的条件

1.项目组已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2.项目取得以下研究成果之一:

1)在省部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有重要创新观点的学术专著1本。

2)项目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3)项目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的批示或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部门的采纳。

4)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光明日报》(理论版)或《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基本全文转载1篇。

5)被SSCIAHCICS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以Web of Science数据库的检索结果为准;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cssci.nju.edu.cn)数据库的检索结果为准。

6)在顶级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和扩展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2篇。顶级期刊、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和扩展期刊的划分,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为准。

3.研究成果的内容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

4.主要研究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正式出版、公开发表、内部使用或报送有关领导、决策部门项目的研究成果均标注了“云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中青年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二)   申请免予成果鉴定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在校社科中青年项目执行期间以方向相近选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获得立项资助的,可申请免于成果鉴定。

三、鉴定验收须报送材料

(一)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须报送的材料

1.《项目鉴定验收证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项目鉴定验收证书》纸质版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

2.项目研究成果5套;

3.装订成册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

4. 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5份。

(二)申请免予成果鉴定的项目须报送的材料

1.《项目鉴定验收证书》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项目鉴定验收证书》纸质版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

2.装订成册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5份。

四、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按以上要求准备鉴定验收材料,并于2018712日前将鉴定验收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科技处(至诚楼108室),电子版发至13759469877@qq.com

五、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科技处将组织同行专家对材料提交完整齐全且符合申请鉴定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成果鉴定为合格以上等级或免于成果鉴定申请得到批准且经费决算审核通过的项目给予验收通过。项目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等级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将在以后年度校社科中青年项目申报中获得优先资助。

(二)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或未能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一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2015年度校社科项目可延期至20181231日)。延期结题的校社科中青年项目最高只能获得合格等级。

(三)项目未按期结题且未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得到批准,或延期一年仍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一律作项目终止处理,由财务处冻结其财务账户内剩余经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从终止之日起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不得在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中出现批准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社科中青年项目。

(四)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校社科中青年项目管理,加强对在研、到期校社科中青年项目的检查督促,引导项目承担人员恪守学术诚信、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承担项目结题情况良好的学院(部门)在以后年度的校社科中青年项目立项中将获得倾斜资助。

 

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中青年项目鉴定结项证书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0871-65226236

 

 

 

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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